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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戒毒管理局配件类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22 12:41: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杨浦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戒毒管理局/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9.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戒毒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杨浦区2020年配件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杨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戒毒管理局,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507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上海市戒毒管理局配件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部定点单位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上海市戒毒管理局配件类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18-21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239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取合格的投标单位负责上海市戒毒管理局的配件类的采购,包括配件(领带夹、内腰带、普通腰带、外腰带)等。

5、交付地址:上海市戒毒管理局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103906.00元(国库资金:103906.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103906.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11、项目联系人:张惠琪

12、电话:65796033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2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的司法部定点单位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5)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详情见附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22 09:00:00至2020-09-2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1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5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5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携带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供采购人确认投标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一份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一份投标无疑问确认函以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样品递交:根据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样品进行提交,样品应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起提交至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单位的投标样品不予退换,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将在项目结束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若样品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则视为未递交样品。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损失。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准确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便接收开标地址信息。将根据疫情情况随时调整开标方式以及开标地址。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54679568*16206转5,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详情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戒毒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吴淞路333号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507室
     邮编:200080 邮编:200080
     联系人:李根宝 联系人:王新宇
     电话:26036788 电话:65796033
     传真:26036788 传真:02165796033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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