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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食堂空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20 17:15:5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惠州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9.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食堂空调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1300-202009-383001-004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空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21楼210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0-202009-383001-0048

项目名称: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空调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95829.0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食堂空调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会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详见附件5);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详见附件6);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本项目内容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1 日至 2020年 09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21楼2109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1510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21楼21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每页均需盖有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1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752-28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0757-82915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2-21224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8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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