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6,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马鞍山宿马园区部分道路热熔标线及停车位项目A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马鞍山,所属行业分类:道路,中标商: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SZCG202032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2020329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部分道路热熔标线及停车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郑市薛店镇神州路东天途路南
中标(成交)金额:122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马园区部分道路热熔标线及停车位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秋梅(组长)、权文亚 、周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联系方式:180055236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 宿马集团8楼
联系方式: 0557-2666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
联系方式: 18005523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亚萍
电 话: 18005523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