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15,截止日期:2020-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韶关廊田镇马屋村委会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项目-上巷、下巷,所属区域:广东-韶关-乐昌,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440281-202009-301117-0034,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廊田镇马屋村委会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项目-上巷、下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帝景湾B座501号---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81-202009-301117-0034
项目名称:廊田镇马屋村委会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项目-上巷、下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8,808.92
最高限价(如有):1008808.9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廊田镇马屋村委会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项目-上巷、下巷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廊田镇马屋村委会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项目-上巷、下巷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 人民币¥1,008,808.9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6,600.70元。 1. 采购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GJSG20200907-4 2. 采购项目品目:环保工程施工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乐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20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2.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独立法人; 4.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执业专业为机电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如属该通知要求不再发放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须通过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明声明。(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明声明。(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年 9 月 2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帝景湾B座501号---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方式: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光明巷文化室四楼(即益华百货对面联通那栋楼转入向阳卫生站楼上四楼)---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光明巷文化室四楼(即益华百货对面联通那栋楼转入向阳卫生站楼上四楼)---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独立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昌市廊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乐昌市廊田镇府前路3号
联系方式:0751-563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8号主楼22楼(自编2508-2512)
联系方式:020-87574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温工
电话:0751-888000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