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08,截止日期:2020-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主要交通拥堵节点第二批改善方案研究及后评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佛山-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0604-202008-7210-0018,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禅城区主要交通拥堵节点(第二批)改善方案研究及后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008-7210-0018
项目名称:禅城区主要交通拥堵节点(第二批)改善方案研究及后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
最高限价(如有):298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禅城区主要交通拥堵节点(第二批)改善方案研究及后评价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0FS00ZC88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禅城区主要交通拥堵节点(第二批)改善方案研究及后评价 1项 2980000.00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从改善交通拥堵的角度出发,完成22个拥堵节点、路段、或片区的交通改善详细方案,指导交通改善施工图设计,最终实现禅城区交通运行质量提高的目标。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www.mohurd.gov.cn/)查询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单位资质查询打印页。】。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年 9 月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文件方式 (1)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办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4)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至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或通过邮件将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发送至clfs_bm@163.com邮箱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2. 标书款汇款账号信息 汇款账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账号:9550 8802 1259 9200 121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025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3205203-304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