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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栖云山房酒店二期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0-09-05 12:21: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9.04 截止时间:  2020-10-10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05,截止日期:2020-10-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栖云山房酒店二期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272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栖云山房酒店二期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6272001 项目名称 栖云山房酒店二期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AQX200056-02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9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9月1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QX200056-02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云山房酒店二期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栖行审备[20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9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9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
        2.1.2 工程规模:
        2.1.3 合同估算价: 67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2月6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位于栖霞山风景区内,项目定位禅意主题酒店,位于南京紫东板块,倚靠栖霞风景名胜区,毗邻南京佛学院,拥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温泉会馆,禅修中心,别墅及客房,素食餐厅、会议包间等。本次改造面积约30000平方米。承包人负责完成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范围必须符合品牌方标准,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需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及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职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9.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9.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5);良(4.5);中(4.0);差(3.5);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与建筑的协调性。优(10);良(9.0);中(8.0);差(7.0);无(0)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绿色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除外):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注: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7年8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1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张翠莲
        电       话:/ 电              话:025-588711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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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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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QX200056-02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云山房酒店二期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栖行审备[20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9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9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
        2.1.2 工程规模:
        2.1.3 合同估算价: 67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2月6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位于栖霞山风景区内,项目定位禅意主题酒店,位于南京紫东板块,倚靠栖霞风景名胜区,毗邻南京佛学院,拥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温泉会馆,禅修中心,别墅及客房,素食餐厅、会议包间等。本次改造面积约30000平方米。承包人负责完成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范围必须符合品牌方标准,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需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及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职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9.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9.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5);良(4.5);中(4.0);差(3.5);无(0)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与建筑的协调性。优(10);良(9.0);中(8.0);差(7.0);无(0)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绿色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除外):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注: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7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7年8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外立面出新、幕墙工程除外)装饰改造工程(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1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栖云山房饭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张翠莲
        电       话:/ 电              话:025-588711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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