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银川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0-2023年委托采购代理平台项目招标文件,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其他行业,采购业主: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招标编号:2020宁夏集采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0-2023年委托采购代理平台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日 期:2020年8月 25日
招标编号:2020宁夏集采004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宁夏分行”或“分行”)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0-2023年委托采购代理平台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升促进采购操作工作高效、合规运行,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采购2家常驻开行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或投标人),搭建分行2020-2023年委托采购代理平台(以下简称分行委托采购平台)。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应答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须具备2018年2月以后的(即《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后)开发性金融机构或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省级分支机构或城市商业银行总部采购项目实施经验。
5. 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
(2) 标书领取联系人:王先生
(3) 联系方式:电话:0951-5695857
(4) 联系邮箱:wangzhichao@cdb.cn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0年9月16日9:30 (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投标保证金:无。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51-5695857
电子邮箱:wangzhichao@cd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