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微平台监控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曹路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微平台监控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2)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路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微平台监控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29-335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309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落实区委主要领导有关工作要求,对“微平台”系统建设实施制定相关标准。浦东新区城管执法系统下属各单位应达到实现软件部署、硬件配置层面的系统建设标准(具体项目内容、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业主指定时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国库资金:14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10、最高限价:137.3027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13、电话:18301866519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资质证书。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8.10至2020.8.13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响应单位可于2020-8-10 17:00:00至2020-8-17 17:00:00,至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530号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带好U盘)。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主动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审核。(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电子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530号1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530号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 1639 号 | 地址: | 浦东祖冲之路1530号 |
邮编: | 201209 | 邮编: | 201203 |
联系人: | 朱老师 | 联系人: | 孙滢盈 |
电话: | 68722900 | 电话: | 18301866519 |
传真: | 68722900 | 传真: | 54188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