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美术职业学校操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新华区教育局/ |
加入时间: | 2020.08.0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新华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石家庄市美术职业学校操场改造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新华区教育局,招标编号:SJZCS20201372,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SJZCS2020137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ull
采购人名称:新华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焦北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惬 0311-8695216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悦0311-68025343
采购预算金额:878082.00
采购用途 : 操场改造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认证证明,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8-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8-13
时刻说明:9-12-14-17
投标截止时间:0001-01-01 00:00
开标时间:2020-08-17 14: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具体开标室以响应文件开启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null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04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04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04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过程出现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评标(磋商)的除外)。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关键字:工程,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