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6,截止日期:202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汉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专项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ZB0101-2008-ZCFW0723/01、02、03、04、05 鄂采计[2020]-11468号
2、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专项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76万元。其中01包预算金额为13万元,02包预算金额为6万元,03包预算金额为8万元,04包预算金额为36万元,05包预算金额为13万元;以上各包的报价均不得超过该包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入选供应商 |
1 |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
暂定为9月 |
两场共13万元,每场6.5万元 |
2家 |
2 |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周活动 |
暂定为11月 |
6万元 |
1家 |
3 |
我选湖北”大学生就业指导讲座活动 |
9月-11月 |
四场共8万元, 2万元/每场 |
1家 |
4 |
第五届“我选湖北”大学生求职大赛活动组织 |
9-11月 |
36万元 |
1家 |
5 |
第五届“我选湖北”大学生求职大赛活动宣传、策划、视频制作 |
9-11月 |
13万元 |
1家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01包—04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供应商”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7.凡是购买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注:注册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若因接受短信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0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ghzb.com)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湖北省人才服务局
联系人:程缙、周华颖
电 话:027-87333003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刘晋钰、张亚然、汪树新
电 话:027-8732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