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采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精细化监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JZC-209029,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采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精细化监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9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9029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采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精细化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197.75万元
最高限价:197.7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项目概况 |
服务期限 |
1 |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精细化监管 |
开展宁波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精细化监管服务及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监管考核服务 |
一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8月04日23:59(北京时间)。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3.2、获取网址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3.3、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如果没经过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上下载采购文件或操作不规范,使得不能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且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4、售价:0元人民币。
3.5、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2、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808室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191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叶子恒、滕家辉、吴盛霞
项目联系方式:0574-27820690/27820698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8@126.com
3、监管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441
八、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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