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4,截止日期:2020-8-14,公告主要内容为:温州浙江加油站内温州自驾旅游宣传广告投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代理: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招标编号:WZHX2020-06-084,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ZHX2020-06-0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浙江加油站内温州自驾旅游宣传广告投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一 |
浙江加油站内温州自驾旅游宣传广告投放 |
详见招标文件 |
38万元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拥有代理广告业务、设计、制作、发布等经营范围;
2.4 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且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注:采购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 14 日 15:00分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 14 日 15:00分整;
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评标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60398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 机:18906635515
联系电话:0577-8889962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其他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附件信息:
浙江加油站内温州自驾旅游宣传广告投放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1.0M
合作银行信息登记.docx
22.9K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_8.docx
18.2K
中标企业融资意向表.docx
18.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