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2,截止日期:2020-7-3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咸安区永安公路管理站(美丽公路-太乙公路管理局)办公楼、门卫、设备库、装备库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咸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XAQZFCG-202007010,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安区永安公路管理站(美丽公路-太乙公路管理局)办公楼、门卫、设备库、装备库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30日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咸安财采计备[2020]001444号
项目编号:XAQZFCG-202007010
项目名称:咸安区永安公路管理站(美丽公路-太乙公路管理局)办公楼、门卫、设备库、装备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28.074069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办公楼、门卫、设备库、装备库土建安装工程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并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和安考证,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其它七大员提供岗位证书)及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职工缴费明细表、社保卡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税务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4.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
5.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以来(开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3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1项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本次招标项目预算金额,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记录。同时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如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23:59时止
地点:网站上自行下载(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
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23:59时止,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肖克忠/13329980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林业局斜对面)
联系方式:章波/0715-822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章波
电 话:0715-8225086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