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2,截止日期:2020-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茂名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新塘村、石龙村,淡粉村第一批次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茂名-电白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0923-202007-804019-0004,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新塘、石龙村,淡粉村第一批次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23-202007-804019-0004
项目名称: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新塘、石龙村,淡粉村第一批次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9,800
最高限价(如有):3809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度电白区那霍镇新塘村、石龙村,淡粉村第一批次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数量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报价人应对项目按工程施工费进行磋商报价,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用不纳入磋商范围。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响应供应商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能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或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具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7、已缴交报价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8、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0年 07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现场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登记时须提供:
1、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668-573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38号之三
联系方式:0668-511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668-51127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