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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中心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07-21 02:11:1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温州 招标业主/代理: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7.20 截止时间:  2020-8-11

摘要:本公告受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1,截止日期:202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温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中心建设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WZLCZB-2020-07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中心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8   月  11    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LCZB-2020-07101

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中心建设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元整(¥2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中心建设

1

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元整(¥2240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单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7  月  20    日 至 2020年  7  月   27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 14:00至17: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1  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开标时间: 2020年  8   月   11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联系人:肖女士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永强 

联系电话:13757727199 

传真:0577-89887255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幢B单元2901室 

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018608

3、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7  月20日


附件信息: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中心指挥系统招标文件(电子评标)(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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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法院,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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