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齐齐哈尔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云联网项目 设计招标SJ1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云联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云联网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公路网内127个收费站的车道、亭内、广场等高清摄像机以及其它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取消站级监控,由现状分散式管理模式改为集中式管理模式。根据所辖外场监控点数量在12处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配置相应的高清解码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视频上云网关、网络安全设备等,保证所辖路段全部图像可视、可控,以统一、标准的视频压缩格式和传输协议,将视频流推送至省级视频联网云平台。黑龙江省公路网内134个监控站增设参数稳压电源、汇聚以太网交换机保证汇聚后的视频稳定、流畅;在64个监控站配置供电上位机,对外场监控设备远程供电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所辖的1215.32公里高速公路上设置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云台摄像机、球型摄像机、供电远端机,实现每两公里一对外场监控摄像机,并在事故多发路段再进行点位加密,基本完成上述路段全程监控;对其余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所辖的2261.68公里高速公路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升级改造,更换现有标清摄像机、利用现有摄像机基础、立杆,维修光缆、电缆,在满足直接供电路段采用直接供电方案恢复摄像机供电,对于不能直接供电路段的摄像机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并恢复现有外场摄像机视频传输链路。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9999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及施工配合的后续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
位置 |
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SJ1 |
绥满高速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绥满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哈尔滨段、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绥满高速公路大庆至齐齐哈尔段、绥满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甘南(省界)段、哈同高速公路哈尔滨至佳木斯段、鹤哈高速公路绥化至哈尔滨段。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段及收费站、服务区、收费广场、停车区的相应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等工程。 |
7,583,600 |
2.5设计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0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2.6质量目标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要求。
2.7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及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设计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19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0时00分至2020年7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线下现场开标。
6.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6.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6.3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开标时间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完成后随即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当线上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时00分(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发布。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12楼
邮 编:150028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1153344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2 0451-55337711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电 话:0451-511510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或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的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公示信息表》中内容真实准确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 40分; (2)主要人员: 20分; (3)业绩: 25分; (4)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理解深刻;对项目区域建设条件、地域特点调查细致、认识清楚;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性,一般得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 |
10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认识、理解,处理方法及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及针对性得分,一般得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
||||
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 |
5分 |
对设计工作量认识全面准确性,在设计周期内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性得分,一般得3分~3.5分(不含),较好得3.5分~4.5分(不含),好得4.5分~5分。 |
||||
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详细程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分,一般得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人员、后期保障等安排详尽程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得分,一般得3分~3.5分(不含),较好得3.5分~4.5分(不含),好得4.5分~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加分情况如下: 1.职称为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加2分,最多加2分。 2.个人资历中,每有1项类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
|
2.2.4(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投标人的业绩 |
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5年(2015年5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增加一个类似本项目的设计业绩加2.5分;最多加10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5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A级的加1分;认定为AA级的加2分。 (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
2.2.4(4)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E2=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履约信誉、评标价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