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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西樵镇断头黑臭水体河涌活水泵站工程
2020-06-23 12:5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加入时间:  2020.06.22 截止时间:  2020-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23,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西樵镇断头黑臭水体河涌活水泵站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泵,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西樵镇断头黑臭水体河涌活水泵站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樵镇断头黑臭水体河涌活水泵站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第6期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西樵镇断头黑臭水体河涌活水泵站工程,工程由11宗小型活水泵站工程组成,主要建设活水泵站及出水口清淤压石护底等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内完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价: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活水泵站及出水口清淤压石护底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备案预算价为:¥5805562.5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或以上;同时符合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达到《南海区内河涌清淤工程施工及验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验收标准(详见南水[2010]224号);本项目清淤产生的淤泥须外运并且合法处置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预算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要求

4.6.1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7.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6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7.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5.2报名时间:2020年623日9时00分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本项目无需缴交招标文件费。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工程要求提交11.5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71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7 17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71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健康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683102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三期514

    邮  编:528200

联系人:吕鹤鸣

电  话:0757-86227303

传  真:0757-86282011

电子邮件:329819208@qq.com

 

关键字:泵,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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