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徐汇区紫顺路中青路中韵路道路新建项目电力搬迁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徐汇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紫顺路(中青路中韵路)道路新建项目电力搬迁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紫顺路(中青路中韵路)道路新建项目电力搬迁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27-280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H-LB201911-380-003)
3、预算编号:12-20-444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紫顺路(中青路中韵路)道路新建项目电力搬迁工程,具体技术规格见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交付地址:紫顺路(中青路中韵路)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之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094100.00元(国库资金:1094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1087321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之内
12、项目联系人:王晨
13、电话:5171238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1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9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2)资质证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0-6-12 09:00 至2020-6-19 09:00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公告期间以上材料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无需现场报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22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22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606室
2、磋商地点: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6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保证金递交凭证,同时准备一份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2)纸质标书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以上传的电子标为准,纸质标书仅提供给评审小组阅读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签收。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为工作日 9:30~16:30。(电话:51712380-621王晨) 2、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 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都路3688号 | 地址: | 斜土路1223号五楼 |
邮编: | 201108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曹庆华 | 联系人: | 王晨 |
电话: | 544254423229 | 电话: | 51502512 |
传真: | 544254423229 | 传真: | 51712207-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