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各专业实训室新改扩建工程工程施工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广安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6.10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广安各专业实训室新改扩建工程工程施工采购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安,所属行业分类:改扩建,招标代理: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招标编号:51168120200001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各专业实训室新改扩建工程工程施工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81202000012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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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10 17:56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华翠路359号,联系方式:杨老师,139826376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锦熙玉苑1栋1单元18楼1号,联系方式:林淑娟,028-6671017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8-8757379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12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18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南西路505号旭岩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2楼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南西路505号旭岩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2楼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22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22 11: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南西路505号旭岩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2楼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22 11: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南西路505号旭岩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2楼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磋商保证金金额:43900.00元整。(大写:肆万叁仟玖佰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
收款单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 2860 8184 6310 001。
交款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注: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投标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预算金额(元) |
2195203.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E47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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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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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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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改扩建,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