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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施工
2020-06-07 17:25:3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泰州-泰兴 招标业主/代理: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12830362002801,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2830362002801 项目名称 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
标段编号 E3212830362002801001001 标段名称 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6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6月1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8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滨江镇新星村 

(2)规模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用房1300平方米,卫生室406平方米,辅助用房124平方米;配套设施335平方米停车场,3213平方米石材铺装,3566平方米绿化,162平方米菱砖铺装及景墙景观、舞台、亮化、管网系统等。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计划工期:219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工程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30%,余款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的对应日付清经审计后的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 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6月9日 0:00时起,至2020年6月16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

联系人:

电话:

蒋勇

0523-8760982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高新区环溪路88号人才科技广场18栋701

联系人:

殷月美

电话:

17312529777

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分办法.doc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8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江镇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滨江镇新星村 

(2)规模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用房1300平方米,卫生室406平方米,辅助用房124平方米;配套设施335平方米停车场,3213平方米石材铺装,3566平方米绿化,162平方米菱砖铺装及景墙景观、舞台、亮化、管网系统等。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计划工期:219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新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兼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工程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30%,余款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的对应日付清经审计后的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 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6月9日 0:00时起,至2020年6月16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

联系人:

电话:

蒋勇

0523-8760982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高新区环溪路88号人才科技广场18栋701

联系人:

殷月美

电话:

17312529777

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分办法.doc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关键字:广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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