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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06-05 12:3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青浦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青浦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4-06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0908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13200.00元(国库资金:813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81.3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指定

12、项目联系人:陈纯

13、电话:59885118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05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0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红章)的彩色扫描件;(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6-5 10:00至2020-6-12 1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疫情期间为减少面对面接触,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供应商可在规定报名日期内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上传上述资料。网上上传成功后报名审核及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等事项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陈老师,联系电话:59885118(请在工作日时间段联系,工作日时间段:上午9:30--下午17:00)。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6-15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68弄祥龙小区商3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68弄祥龙小区商3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双面打印),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188号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68弄祥龙小区商3号
邮编: 201700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夏玉兰 联系人: 陈纯
电话: 69228221 电话: 59885118
传真: / 传真: 59885099

 

关键字:污水处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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