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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24)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03 18:36:1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头-潮阳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6.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24)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潮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0513-202005-045001-0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3-202005-045001-0006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00,000.00元,投标报价为全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成果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费、专家咨询费、人员差旅费、图件制作费、税费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单位利润,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0年12月底前内完成对《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0年12月底前内完成对《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一文内容,本证书在超出有效期后仍视为有效);

② 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丙级或以上)证书。

4、本项目接受单一主体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在投标时须明确1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② 组成联合体的各家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2点规定的全部条件;

③ 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点第①小点规定的条件,成员单位中须至少有1家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点第②小点规定的条件;

④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如有违反,与其相关的一切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0年 6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623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754-83822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382270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3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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