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安庆潜山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2020年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所属区域:安徽-安庆-潜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潜山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2020年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通知
一、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修改如下:
序号 |
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 |
澄清解答 |
1 |
招标文件中乡镇网点仅个别公司具备此条件,涉及指定供应商 |
具体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第二条。 |
2 |
车辆仅有车牌号,报价偏差较大,建议添加车辆信息 |
本项目报价为保险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是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所有车辆在本次招标投标阶段均按未出险的车辆计算保险优惠率,故车辆其他信息不予提供,本次采购投保车辆中第一包的皖H01595为大型普通客车、皖HA0368为中型客车,第二包的皖H40143为大型普通客车,其余车辆均为小型汽车。 |
二、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须知”第26.3款修改为:综合评分总分修改为98分。……。
三、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须知”第26.3款序号第7项第(4)款删除。
四、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条”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第(12)款删除。
五、原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六、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潜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