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东招标网 > 深圳招标网 > 正文
广东澳头坳4号屋前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6-01 13:10: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深圳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6.0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澳头坳4号屋前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按照,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澳头坳4号屋前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191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澳头坳4号屋前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2 招 标 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3 项目地点:惠州大亚湾区

2.4 项目规模:澳头坳4号屋前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包括澳头坳4.5.6号屋前山体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沙田东118.120.122-124号屋后山体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堂头尾7.9.27.29.31号屋后山体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水塘面29-34号屋后山体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其中:

澳头坳4.5.6号屋前山体边坡后侧边坡坡长约16m,宽约14m,高约12m,坡度 45~60°;东侧为原有毛石挡土墙,长约23m,高约3m,坡度 75~90°;西侧边坡长约23m,宽约11m,高约11m,坡度 60~75°,为土质边坡。

沙田东118.120.122-124号屋后山体边坡边坡长77m,高4.5~6m,坡度 70~90°,为岩质边坡。

堂头尾7.9.27.29.31号屋后山体边坡,坡长约53m,宽约11m,高约6m,坡度 75~90°,为土质边坡。

水塘面29-34号屋后山体边坡坡长约112m,宽约14m,高约10m,坡度 30~60°为土质边坡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坡面治理、边坡支护、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人民币5407203.48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澳头坳4号屋前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坡面治理、边坡支护、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工作,以及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 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2 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岩土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有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 其他要求:无。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本公告要求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5.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光盘和书面投标文件。

8.1.1电子光盘: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为PDF电子光盘;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格式XML2.0)。投标人应提交电子文档第一册、第二册各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以光盘为媒介,在光盘正面的标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8.1.2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需提交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各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和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是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进行保存提交交易平台再从交易平台下载打印;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或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封面加加盖骑缝章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惠州大亚湾区北澳大道2号

联系人余先生         0752- 557218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1209—12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136315609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电话:0752-5190880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关键字:工程,广东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