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采购开水设施及后勤设备用品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眉山-仁寿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6.0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眉山采购开水设施及后勤设备用品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眉山-仁寿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招标编号:5114212020000407,招标文件售价:4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采购开水设施及后勤设备用品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20000407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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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1 10:19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13688245505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徐女士,1850281050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黄老师,13688245505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近5年(2014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加盖公司公章)。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20-06-01 09:00到2020-06-02 17:00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采购文件售价 |
400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20-06-04 13:50到2020-06-04 14:00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20-06-04 14:00 |
开标时间 |
2020-06-04 14:00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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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59960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1个包,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采购开水设施及后勤设备用品一批。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等。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4、报价要求: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包括人工、货物、机械、运输、风险、安装、调试、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同时采购人有权罚没其所有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产品(不接受翻新产品),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的规定,如果所交产品不符合参数规格、材质等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货并按参数要求重新组织交货(采购人如有特殊要求除外)
3、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产品的相关技术支持,主要指产品使用说明及其他实际使用时的技术指导。
4、质保期:所有采购货物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
5、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详细得售后服务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出现问题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
6、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将追究其责任。
7、询价通知书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四、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 |
其他补充事项 |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2.采购计划号:仁财采分2020(197)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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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备,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