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四川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自然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巴中-南江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6.01 | 截止时间: | 2020-6-4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1,截止日期:2020-6-4,公告主要内容为:巴中四川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自然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巴中-南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招标编号:5119222020000269,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四川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自然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9222020000269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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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1 09:1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南江县林业局办公室,1995049481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吴先生,0827-5813999-8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郑女士,0827-5813999(80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合格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银行纳税回单或纳税发票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银行社保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完整的财务制度;(复印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8、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原件)
9、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0、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信用报告;(复印件)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
1.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工作日现场发售,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现场提交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20-06-01 09:00到2020-06-02 17:00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
采购文件售价 |
500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工作日现场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现场提交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20-06-04 10:00到2020-06-04 10:30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20-06-04 10:30 |
开标时间 |
2020-06-04 10:30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0.29万元。
交款方式:询价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开具)。
收款单位: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区支行(314675800012)。
银行账号:75760120000017961。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10:30前(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采用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响应文件中,并在交款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公司。
注:1、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编号“xxxxx号保证金”
2、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信息确认表(详见询价文件)。若第一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9222020000248号)已交纳询价保证金,本次投标可以沿用上一次询价保证金,无需再次交纳保证金。 |
预算金额 |
145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采购文件 |
其他补充事项 |
采购预算:14.5万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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