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思茅: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大草地餐饮住宿服务对外承包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思茅-普洱县,所属行业分类:PE,招标代理: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宇招字】PE202037-0301,招标文件售价: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大草地餐饮住宿服务对外承包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普洱市监察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 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大草地餐饮住宿服务对外承包项目(二次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大草地餐饮住宿服务对外承包项目(二次采购);
2、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普洱市监察委员会;
3、项目编号:【宇招字】PE202037-0301;
4、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大草地餐饮住宿服务对外承包3号楼共7层,一至二楼办公区,三楼以上住宿区,拥有住宿房间145间(标准房100间、单间45间),集办公、住宿于一体,配套设施齐全及4号楼(餐饮楼)共3层,就餐席位474个(其中回族就餐席位24个)的餐饮住宿服务对外承包采购,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250.0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委托管理费用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6、服务地点:普洱市倚象镇大寨;
7、承包服务期:365日历天(采购人每半年对中标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考核合格,原签订合同继续生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拟派人员要求:1、(住宿):至少6人(含主管和服务员及水电工一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拟派人员不低于最低需求人数承诺书;
2、(餐饮):至少16人(含项目经理1人、主管和服务员,主厨厨师至少3人,面点厨师至少2人)且全部具有健康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拟派人员不低于最低需求人数承诺书及拟派人员全部具有健康证承诺书。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2017年5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5、其它:
1)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管理运作机制、训练有素的队伍、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完善的规章制度。投标人的服务团队每个成员必须讲政治、讲规矩,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密承诺书。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6%-10%(本项目扣除比列为6%)。
4)投标人应加强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所有服务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或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 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报名费收据。报名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2、现场报名且相关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登录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pesggzyjyxxw.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不再另行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3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上述(1)至(5)项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进行编制、确认并签名等并按要求上传至“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方法流程请自行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了解。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 9 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等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及其它资料不再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才下网站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pesggzyjyxxw.com)、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普洱市监察委员会 采购机构: 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栋
联系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 刘富
电 话: 18987925151 电 话: 400-879-8769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