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汉市江岸区排水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2020年江岸区主次干道疏捞工程,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江岸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市江岸区排水管理站,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0年江岸区主次干道疏捞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20050770-0346)的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排水管理站的委托,对其2020年江岸区主次干道疏捞工程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20WHXD-C018-G
(二)项目名称:2020年江岸区主次干道疏捞工程
(三)采购金额:预算金额293万元,招标控制价291.1651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2020年江岸区主次干道疏捞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疏捞
(5)数量:1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金额:预算金额293万元,招标控制价291.165145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9)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0)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
5、本项目工作内容涉及淤泥疏通,所产生的淤泥根据环保要求,须提供有关单位关于本项目淤泥的接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磋商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
9、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5-18至2020-5-22(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按顺序装订成册)领取磋商文件。对信用查询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二)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二)时间:2020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排水管理站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485号
联系人: 张刘昌
电话:027-85797425
分散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人:余盼王涛王振宇
电话:027-8279091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电话:027-82739060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