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石检验检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黄石-大冶,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北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招标编号:冶招〔,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冶招〔2020〕047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冶财采计备〔2020〕0051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金额(即最高限价):三年共计2,494,894.50元〔其中包1(食品类)576682.50元/年,包2(生活饮用水类)163149.00元/年,包3(工业产品类)91800.00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遴选4家供应商为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其中食品类检验检测前2名,生活饮用水类第1名,工业产品类第1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可投多个项目子包,投标文件应分开制作),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 |
包1 |
食品类检验检测 |
2家 |
包2 |
生活饮用水类检验检测 |
1家 |
包3 |
工业产品类检验检测 |
1家 |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供应商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F)。包1(食品类)的供应商取得的资质条件能够覆盖此次招标所有采购检验项目要求;包2(生活饮用水类)的供应商取得的资质条件能够覆盖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其他所有采购检验项目要求;包3(工业产品类)的供应商取得的资质条件能够覆盖此次招标产品不低于8种检验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检验数据造假或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在检验检测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6月01日18:00时止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列项中,填写投标信息,明确所参加的招标(采购)项目,下载对应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的,其投标(采购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如若参与本项目多个子包投标活动,则应对应报名并下载各个子包项目文件,并按项目子包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软件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注:供应商不用办理CA锁,不用上传响应(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09点00分(08:30开始接收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阮主任
联系电话:0714-8713015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
代理机构:湖北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386261386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城北开发区金湖大道49号
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