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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庄行镇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07 17:55:4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奉贤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水务管理所/上海协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5.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奉贤区庄行水务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奉贤区庄行镇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奉贤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上海协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奉贤区庄行水务管理所,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庄行镇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2)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庄行镇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426-357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68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对庄行镇潘垫村60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翻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处理站一座,管道铺设及道路修复等,工期60天,质保期一年。(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8863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8863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5-06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12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06 09:30:00至2020-05-12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5-2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 防疫期间,本项目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已连接上网的电脑远程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办事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庄行水务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三民路599号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404室
     邮编:201415 邮编:201400
     联系人:孙春红 联系人:袁丹红
     电话:18916536332 电话:15990011931
     传真:/ 传真:58749244

 

关键字:污水处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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