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04,截止日期:定于,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九江[彭泽县]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景观公路绿化提升三期采购项目,所属区域:江西-九江-彭泽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编号:PZZCFC2020-GK001,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景观公路绿化提升(三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ZZCFC2020-GK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彭购2020B000323674)号批复,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双峰尖国家森林公园渊明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景观公路绿化提升(三期)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景观公路绿化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PZZCFC2020-GK001
3、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技术需求 |
1 |
彭购2020B000323674 |
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景观公路绿化提升(三期)采购项目 |
1 |
项 |
2862964.36 |
详见招标文件 |
4、采购金额: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捌拾陆万贰仟玖佰陆拾肆元叁角陆分(¥2862964.36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5.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3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获取标书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5月06日起至2020年05月12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05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9、CA 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翔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0、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采购人:彭泽县双峰尖国家森林公园渊明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970290705
12、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九江市彭泽县山南司法局6楼
联系人:鲍春燕 电话:18770267057
电子信箱:710443429@qq.com 邮编:332700
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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