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定南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5,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定南县]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职工疾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内容: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定南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定南三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定南县医疗保障局,招标编号:DNSY2020-DN-G003,开标地点: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南县广州大道;开标室详见当日告示牌),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定南三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定南县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对定南县职工疾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项目编号:DNSY2020-DN-G00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DNSY2020-DN-G003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 名称 |
数量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DNSY2020-DN-G003 |
定南县职工疾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国内服务) |
1项 |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职工住院报销比例,防止职工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中“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关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对象 辖区内职工(含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国企在职职工,一般企业在职职工、企业退休职工)统一参保。 (二)承保保费 300元/人/年。 (三)保费来源 医保个人帐户中财政(企业)配套医保资金。 (四)补偿顺序 职工疾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业务补偿顺序,住院治疗费用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进行补偿,再由职工疾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进行补偿。 (五)保险责任 1.职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设年度累计起付线5600元,起付线按照年度住院费用计算,针对超出起付线部分进行补偿(含医保目录外费用)。 2.年度补偿限额25万元/人/年,具体报销补偿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扣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补偿金额,再减去起付线5600元,然后统一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偿(含医保目录外费用)。 (六)自付责任 有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承保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 2.合同约定不予支付的事项; 3.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4.接受以保健为目的的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或预防性治疗;非处方性的保健药品; 5.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 6.职业病、医疗事故; 7.各类鉴定类费用。 (七)运营费 运营费用按该项保险费收入的5%一次性提取,费用列支范围主要包含人力成本、查勘费、办公经费、工作经费、硬件配置和信息系统维护费等,根据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强制缴存至银保监会的0.8%费用单独列支。 (八)风险调节机制 1.当年若有亏损,20%由承保公司承担,80%由结余资金给予补亏。 2.当年若有结余,保费结余部分的20%作为奖励,奖励给承办保险机构,但总奖励金额不超过总保费的2%(含),超出2%的其余部分用于滚存到下一年保费。同时下一年县医保局按同等金额计提职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基金,用于职工疾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亏损年度补亏。 3.若职工商业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基金补亏后年度经营亏损较大,则下一年度由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承保公司共同商讨确定保费筹资标准。 (九)承办机构及条件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为该项保险的承办机构,凡参加该商业补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总公司批准同意经办职工疾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业务,并提供相关的业务、财务、信息技术支持。 2.省级分公司取得江西省保监局认可的承办资质。 3.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体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 4.具有覆盖统筹地区、功能完备的专业服务网络,具有较为健全的风险管控制度,能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政策性风险、欺诈骗保、过渡治疗等经营性风险和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风险。 (十)合同管理 合同期限为两年,自签订合同后两个保险年度,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生效后,承保机构应全面履行期限内的保险责任,中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承保机构若下一年度不再承保该业务,必须提前半年通知县医保局。如果参保人住院治疗需跨两个年度的,以参保人入院治疗时间为准。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合同到期之日前有效。 |
300元/人/年 |
注:本项目实行固定报价。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详情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4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15时(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十、开标地点: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南县广州大道;开标室详见当日告示牌),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投标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户名: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保证金管理页面自动获取系统生成的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企业及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空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要求:开标现场将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体温、记录体温、询问近期旅行史等,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参与开标,并请各投标人代表戴口罩出席开标会。《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签到之前提交,未提交者不接受响应签到。
十五、关于定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致进入(返回)定南人的告知书》的通知》(定新冠指字〔2020〕8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请您抵定南前,通过“赣州码”或“赣通码”扫码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密切接触史和旅居史,造成疫情扩散,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致进入(返回)定南人员的告知书》。
十五、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定南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电 话:13576652908
联 系 人:周建东
代理机构:定南三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定南县历市镇仙岭大道中沙加油站往岭北方向300米左侧
电 话:0797-4268589 /18170737368
传 真:0797-4268589
邮 箱: Dnsy4268589@163.com
联系人:赖顺发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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