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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都市纪委监委关于使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一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
2020-04-10 01:51: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昌都 招标业主/代理: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4.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0,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昌都都市纪委监委使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一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所属区域:西藏-昌都,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编号:JZZB-CDCG-20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昌都市纪委监委关于使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一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都市纪委监委关于使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一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采购人为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昌都市纪委监委关于使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一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JZZB-CDCG-20004

2.3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5项目预算:82.5万元;最高限价:82.5万元;

2.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参数。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营业范围;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站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截图;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落实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政策;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5日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215043452@qq.com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4.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10时00分;

4.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5、公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昌都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安康家园1栋2单元13-3室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5828624320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关键字:设备,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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