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红河YHNY-2020-04-01:绿春县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红河-绿春县,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云南宏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YNHY-2020-04-01,招标文件售价:600.00,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 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的委托,对绿春县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项目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绿春县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项目采购
2.2 项目编号:YNHY-2020-04-01
2.3采购预算价:¥:3100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元整)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顺利通过第三方等保测评,拿到测评证;
2.6质保期:一年;
2.7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相关材料;
3.1.3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证明资料的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1.4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4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宏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振兴路巴黎小镇小区5-3号商铺)购买纸质磋商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5.2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3若未能按上述5.1、5.2条款报名成功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6.1.3递交地点:云南宏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振兴路巴黎小镇5-3号商铺)。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宏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振兴路巴黎小镇5-3号商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绿春县公务员小区旁(绿春县融媒体中心大楼)
联 系 人:李来否
电 话: 0873-42212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振兴路巴黎小镇5-3号商铺
联 系 人:刀进萍
联系电话:0873-886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