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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黄桥镇2020年活水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
2020-04-06 17:25: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泰州-泰兴 招标业主/代理:  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4.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泰兴市黄桥镇2020年活水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N3212830362002685,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泰兴市黄桥镇2020年活水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3212830362002685 项目名称 泰兴市黄桥镇2020年活水工程
标段编号 N3212830362002685001001 标段名称 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4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4月14日
工程类型 水利
公告信息

2020年黄桥镇农村活水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N321283036200268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黄桥镇农村活水工程已由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兴市2020年活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黄桥镇

(2)规模工程造价约198万元,方涵28座、圆涵4座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1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0年黄桥镇农村活水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28座、圆涵4座等。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款的10%,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按审计价结清。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清单须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并由监理对照考勤花名册审核确认),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月8日 0:00时起,至2020年4月14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路160号

联系人:

电话:

刘维军

1377578172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江澄路66号

联系人:

赵迎

电话:

13852845818

日期:

2020年4月7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2020年黄桥镇农村活水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N321283036200268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黄桥镇农村活水工程已由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兴市2020年活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圆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黄桥镇

(2)规模工程造价约198万元,方涵28座、圆涵4座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1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0年黄桥镇农村活水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方涵28座、圆涵4座等。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款的10%,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按审计价结清。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清单须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并由监理对照考勤花名册审核确认),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月8日 0:00时起,至2020年4月14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路160号

联系人:

电话:

刘维军

1377578172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江澄路66号

联系人:

赵迎

电话:

13852845818

日期:

2020年4月7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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