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市如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通市如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82034200023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820342000239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820342000239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4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4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如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工程(兴源大道-雉水大道)建设工程: 含道路、给排水、交通设施工程。北侧非机动车道工程起止桩号K0+043?K1+280,线长1237m;南侧非机动车道工程起止桩号K0+110?K1+280,线长1170m;标准横断面5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4.5m绿化带。 2.1.3合同估算价:约96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6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2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 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的缴费明细【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如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2019年7月1日,则养老保险至少应从2019年1月1日起缴纳,以此类推。如果为新成立企业(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足6个月),则提供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的缴费明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的缴费明细】。 (2)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5日 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15日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如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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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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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如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工程(兴源大道-雉水大道)建设工程: 含道路、给排水、交通设施工程。北侧非机动车道工程起止桩号K0+043?K1+280,线长1237m;南侧非机动车道工程起止桩号K0+110?K1+280,线长1170m;标准横断面5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4.5m绿化带。 2.1.3合同估算价:约96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6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2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福寿东路东延(二期)(兴源大道-雉水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 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的缴费明细【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如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2019年7月1日,则养老保险至少应从2019年1月1日起缴纳,以此类推。如果为新成立企业(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足6个月),则提供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的缴费明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的缴费明细】。 (2)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5日 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15日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如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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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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