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编号:3207072003230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0032302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72003230201-BE-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已由连开审批复[20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 2、工程规模: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北起东方大道,南至终点港城大道,全长约2.258km,道路红线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含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最高投标限价:32.238万元,本工程监理费计费额暂按3600万元计取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0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亚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 18352803880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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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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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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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已由连开审批复[20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 2、工程规模: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北起东方大道,南至终点港城大道,全长约2.258km,道路红线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含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最高投标限价:32.238万元,本工程监理费计费额暂按3600万元计取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0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亚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 18352803880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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