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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0-03-25 12:40: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连云港 招标业主/代理: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3.25 截止时间:  2020-4-24

摘要:本公告受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5,截止日期:2020-4-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072003200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072003200101 项目名称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
标段编号 3207072003200101-BD-001; 标段名称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3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3月3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金桥路西

 

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地块位于昌圩路北、金桥路西,占地面积294亩,设计建筑面积约26.9155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9745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4102万平方米。设置医疗器械生产车间、医疗器械生产库房、3#医疗器械灭菌车间、质检研发楼、5#医疗器械灭菌车间、危险品库、危险品危废品库、研发中试生产楼、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事故池、垃圾站、雨水调蓄池等。配套区域中110KV变电站及9#锅炉房部分取消,地块预留;室外工程(包括雨污水、道路、景观绿化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2003200101-BD-001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工程内容包括:桩基、土方、基坑支护、人防、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及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弱电系统、热力设备及安装、电梯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等所有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4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4.其他要求: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0320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 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行审备【202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金桥路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地块位于昌圩路北、金桥路西,占地面积294亩,设计建筑面积约26.9155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9745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4102万平方米。设置医疗器械生产车间、医疗器械生产库房、3#医疗器械灭菌车间、质检研发楼、5#医疗器械灭菌车间、危险品库、危险品危废品库、研发中试生产楼、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事故池、垃圾站、雨水调蓄池等。配套区域中110KV变电站及9#锅炉房部分取消,地块预留;室外工程(包括雨污水、道路、景观绿化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招标控制价:金额917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800万元、施工最高限价:90900万元(含设备采购及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为4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1)初步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报批;
(2)施工图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政府审查;
(3)施工日期节点要求:施工进度及节点工期安排,需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及要求。(其中2020年12月底完成 100000㎡生产厂房主体结构封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工程内容包括:桩基、土方、基坑支护、人防、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及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弱电系统、热力设备及安装、电梯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等所有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
注:(1)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类除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业绩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3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3.6.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6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6.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省招标办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3.9特别说明: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4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字体为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字体或行距不满足要求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的,得1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或职业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类除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8-851598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李军
电话:17312340835
11.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除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1.3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11.4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1.5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11.6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25日2020年03月3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25日2020年03月31日

 

2.获取地点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坚 联 系 人: 李军
  电 话: 0518-85159827 电 话: 1731234083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63509634@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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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金桥路西

 

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地块位于昌圩路北、金桥路西,占地面积294亩,设计建筑面积约26.9155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9745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4102万平方米。设置医疗器械生产车间、医疗器械生产库房、3#医疗器械灭菌车间、质检研发楼、5#医疗器械灭菌车间、危险品库、危险品危废品库、研发中试生产楼、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事故池、垃圾站、雨水调蓄池等。配套区域中110KV变电站及9#锅炉房部分取消,地块预留;室外工程(包括雨污水、道路、景观绿化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2003200101-BD-001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工程内容包括:桩基、土方、基坑支护、人防、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及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弱电系统、热力设备及安装、电梯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等所有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4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4.其他要求: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0320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 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行审备【202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金桥路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地块位于昌圩路北、金桥路西,占地面积294亩,设计建筑面积约26.9155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9745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4102万平方米。设置医疗器械生产车间、医疗器械生产库房、3#医疗器械灭菌车间、质检研发楼、5#医疗器械灭菌车间、危险品库、危险品危废品库、研发中试生产楼、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事故池、垃圾站、雨水调蓄池等。配套区域中110KV变电站及9#锅炉房部分取消,地块预留;室外工程(包括雨污水、道路、景观绿化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招标控制价:金额917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800万元、施工最高限价:90900万元(含设备采购及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为4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1)初步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报批;
(2)施工图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政府审查;
(3)施工日期节点要求:施工进度及节点工期安排,需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及要求。(其中2020年12月底完成 100000㎡生产厂房主体结构封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工程内容包括:桩基、土方、基坑支护、人防、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及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弱电系统、热力设备及安装、电梯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等所有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
注:(1)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类除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业绩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3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3.6.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6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6.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省招标办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3.9特别说明: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4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字体为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字体或行距不满足要求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的,得1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或职业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类除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8-851598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李军
电话:17312340835
11.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除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1.3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11.4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1.5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11.6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25日2020年03月3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25日2020年03月31日

 

2.获取地点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坚 联 系 人: 李军
  电 话: 0518-85159827 电 话: 1731234083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63509634@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3.24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最终上传版本.pdf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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