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清凉村村道加宽建设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资阳-雁江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3.24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资阳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清凉村村道加宽建设工程第三次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资阳-雁江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512002202000004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清凉村村道加宽建设工程(第三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2202000004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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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4 16:57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方碧路98号,联系方式:都老师,028-2659791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联系方式:杨先生,028-260755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28-2607559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7.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25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3-31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邀请函。(注:1.报名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2.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留存;3.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10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10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10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577009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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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S91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57.7009万元。3.财政监督电话:028-26920959。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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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