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所属行业分类:光谱仪,招标代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远市环境监测站,招标编号:441800-202003-140302-0005,招标文件售价:150,开标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03-14030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0,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政府 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 3.合同余款在质保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如投标人所投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2)(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 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3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6,2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清远锦霞支行 帐户:4400 1760 3050 5300 3155 (4)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006G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3月21日 至 2020年03月2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7587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
联系人:江耀辉 | 联系电话:020-22221860 |
传真:020-62619398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人:清远市环境监测站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38号 |
联系人:陈运玲 | 联系电话:0763-3866958 |
传真:0763-3375870 | 邮编:51151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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