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连州,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441882-202003-170001-00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2003-170001-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5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第三方服务采购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人民币1450000.00元/年 (二) 采购项目品目: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第三方服务采购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第三方服务采购 (四)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6678832 (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19年10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10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19年10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八)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获取磋商文件 (一) 获取方式: 1.如采用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采联采购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2.如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链接 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二)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0763-3813002-2424,邮箱CL3813002@163.com.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3 月17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详见上述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的线下地址、线上链接地址)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3 月31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10号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3 月31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10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18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女士 | 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04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女士 | 联系电话:0763-631802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 |
联系人:李迪 | 联系电话:0763-3813002-8168 |
传真:0763-3813090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连州市沿江路66号 |
联系人:何辉 | 联系电话:0763-6622990 |
传真:0763-6627602 | 邮编:513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