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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英吉沙县乡镇净菜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0-02-27 17:16:0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喀什-英吉沙县 招标业主/代理:  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2.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英吉沙县乡镇净菜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英吉沙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xjcq(yjs)2020-02号,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cq(yjs)2020-0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第一包 双星水池、不锈钢推车等 1 4088000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电动叉车、电子台秤等 1 1903000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2-27 至 2020-03-06 19:30:00 

上午: 10:30-14:00 

下午: 16:00-1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邮件形式 

3.标书售价(元): 200 /包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项目包号;4)公司名称;5)联系人;6)联系电话;7)邮箱号;8)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9)标书费汇款底单(接受对公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未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报名不予接受。邮箱号:312627727@qq.com。 9、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来提巴格路支行 账 号:860040012010117914728 (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注明是标书款)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19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3-19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丛朝滋 

联系电话: 15352586711 


2、采购人名称: 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郑晓林 

联系电话: 138991301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邱小春 

监督投诉电话: 0998—3786612 

地址: 财政局二楼经建科 



附件信息:

英吉沙县乡镇净菜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docx

16.6 KB

关键字:设备,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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