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17,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717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717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公告信息 |
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17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 1.2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357亩,总造价约497万元。 1.3 工 期:10日历天,2020年3月底必须完工。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40%;工程完成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30%;工程完成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20%;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100%,并经主管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沟渠挖土、清淤、池塘回填,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3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27日09:00至2020年03月04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2020年0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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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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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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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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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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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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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17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 1.2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357亩,总造价约497万元。 1.3 工 期:10日历天,2020年3月底必须完工。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40%;工程完成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30%;工程完成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20%;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100%,并经主管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来龙烈士陵园路两侧沟渠挖土、清淤、池塘回填,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3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27日09:00至2020年03月04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2020年0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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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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