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省吴中宿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厂房,招标代理: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省吴中宿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66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665 | 项目名称 | 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665002001 | 标段名称 | 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3665002001 江苏省吴中宿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经获宿区发改备(2019)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城经济开发区西片区,东至经七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宿迁佳鑫制品包装公司用地 1.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658平方米 1.3 工 期:24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绿化管养期:3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全部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且竣工验收满两年付清余款(扣留60万元待防水工程质保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吴中宿城工业园厂房1、2、3,综合楼、泵房、水池、门卫、配电房土建、安装工程、配套附属工程、景观绿化、亮化、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图纸包括补充图纸、设计院回复、审图意见材料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9:00至3月4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14: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江苏省吴中宿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2月2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3665002001 江苏省吴中宿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经获宿区发改备(2019)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城经济开发区西片区,东至经七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宿迁佳鑫制品包装公司用地 1.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658平方米 1.3 工 期:24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绿化管养期:3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全部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且竣工验收满两年付清余款(扣留60万元待防水工程质保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吴中宿城工业园厂房1、2、3,综合楼、泵房、水池、门卫、配电房土建、安装工程、配套附属工程、景观绿化、亮化、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图纸包括补充图纸、设计院回复、审图意见材料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9:00至3月4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14: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江苏省吴中宿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2月25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