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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0-02-25 17:26: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秦淮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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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南京-秦淮区,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4571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4571001 项目名称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QH200003-01FG 标段名称 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2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3月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QH200003-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行审投资字[2019]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011.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永乐南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525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约2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2325 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约71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6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4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5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各专业(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二次深化设计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所有报批工作等,设计内容包含不仅限于:
(1)综合设计: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消防水池、隔油池、人防、桩基、绿色建筑设计、钢结构、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以及变电所专项、自来水、燃气、室外强电、联合通信、电梯等配套专业做好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工作等);
(2)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设计、亮化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红线内外)、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设计、机械车位车库设计配合、装配式设计、中水处理、雨水回收、海绵城市设计、厨房设计(含设备)专项设计内容。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16分)
6.2.1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8分,最高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 (30分)
(1)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3)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4)投资估算控制措施:技术经济分析应含说明、指标和指标分析,根据设计方案中经济分析合理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6.3.2项目解读 (20分)
(1)后续服务:根据投标人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验收及后评价阶段拟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施工期服务承诺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2)后期安全:材料选择安全,装饰构件自身的强度、刚度的稳定性高;装饰对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较小;装饰构件设计具有适当的耐久性、保证在设计使用期间的适用性。(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项目组成员(2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 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 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7)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8)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9)园林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10)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企业奖项(4分)
企业自2015年2月1日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0.25分,最多得4分。(此项限评4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住建厅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项以市建委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若投标单位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须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组成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方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2月25日14时22分到 2020年3月3日14时2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若投标单位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须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方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
8.6、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56-1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谢安滔
        电       话:025-84519578 电       话:025-83613027
        传       真: 传       真:025-836130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81030643@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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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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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QH200003-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行审投资字[2019]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011.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永乐南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525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约2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2325 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约71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6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4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5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各专业(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二次深化设计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所有报批工作等,设计内容包含不仅限于:
(1)综合设计: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消防水池、隔油池、人防、桩基、绿色建筑设计、钢结构、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以及变电所专项、自来水、燃气、室外强电、联合通信、电梯等配套专业做好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工作等);
(2)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设计、亮化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红线内外)、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设计、机械车位车库设计配合、装配式设计、中水处理、雨水回收、海绵城市设计、厨房设计(含设备)专项设计内容。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16分)
6.2.1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8分,最高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类似业绩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 (30分)
(1)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3)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4)投资估算控制措施:技术经济分析应含说明、指标和指标分析,根据设计方案中经济分析合理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6.3.2项目解读 (20分)
(1)后续服务:根据投标人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验收及后评价阶段拟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施工期服务承诺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2)后期安全:材料选择安全,装饰构件自身的强度、刚度的稳定性高;装饰对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较小;装饰构件设计具有适当的耐久性、保证在设计使用期间的适用性。(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项目组成员(2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 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 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7)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8)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9)园林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10)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企业奖项(4分)
企业自2015年2月1日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0.25分,最多得4分。(此项限评4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住建厅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项以市建委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若投标单位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须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组成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方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2月25日14时22分到 2020年3月3日14时2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若投标单位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须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方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
8.6、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56-1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谢安滔
        电       话:025-84519578 电       话:025-83613027
        传       真: 传       真:025-836130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81030643@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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