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农牧机械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英吉沙县扶贫电动三轮移动超市、餐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喀什,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农牧机械局,招标编号:XJWJH(GK)-2020-004号,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WJH(GK)-2020-004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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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英吉沙县扶贫电动三轮移动超市、餐车购置项目 | 1 | 4965000 | 批 | 电动三轮移动超市、移动餐车(详细数量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商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身份证原件、); 4.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9.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国家权威机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国家权威机构相应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2-21 至 2020-03-01 19:3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3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商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身份证原件、); 4.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9.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国家权威机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国家权威机构相应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虑到各投标单位出行情况,我公司接受以邮箱形式报名。报名时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6、邮箱号; 7、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可以以扫描件的形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送至邮箱:798992804@qq.com;(要求扫描件内容字迹清晰、逐页加盖公章)未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报名不予接受。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16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英吉沙县农牧机械局五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3-16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英吉沙县农牧机械局五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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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英吉沙县扶贫电动三轮移动超市、餐车购置项目 | 8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英吉沙县支行 | 3012345009024943966 | 企业账户公对公转账、电汇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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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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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乐
联系电话: 18690827314
传真: 0998-2987777
地址: 喀什市团结路168号3楼
2、采购人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农牧机械局
联系人: 艾麦提·胡吉
联系电话: 13199988517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程杨杨、邱小春
监督投诉电话: 0998-3786612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英吉沙县扶贫电动三轮移动超市、餐车购置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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