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所属区域: | 江苏-南通-海安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海安市民政局/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2.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海安市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安市民政局,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461,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461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461002001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9日 |
工程类型 |
设计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北城街道大里村十一组; |
(2)工程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6.47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
(3)招标范围: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所涉及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建筑节能、室内外消防、弱电系统、室外管网、道路、亮化、绿化景观等全部配套工程、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厨房初步方案设计、钢结构雨棚、幕墙等),包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设计(编制估算)、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内部装潢设计效果图)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
(4)设计完成时间:周期78日历天,其中:1.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提交: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布后7天内提供设计方案、提供项目建议书并满足报审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修改及最终审定: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委员会初步审定后7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和最终审定、同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满足报审要求;3.初步设计提交: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委员会审定后20天内;4.主体工程施工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提交: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4天内;5.其余施工图效果图(包括装饰、装修、室外总体、景观绿化、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厨房初步方案设计、钢结构雨棚、幕墙等)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提交后30日内。 |
(5)质量要求:本项设计要满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发[2017]55号”文件中有关绿色标准。按照现行的《殡仪馆建设标准》执行,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并通过审图。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B3206210336000461002001 |
勘察、设计 |
本工程用地面积约6.47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
252.00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2018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业绩:无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0年2月17日到2020年3月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9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定标时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方案材料,供定标委员会评审。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 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8.本工程评标办法: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安市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永安中路58号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王凤春 |
联系人:谭勇 |
电 话:0513-88839027 |
电 话:0513-81819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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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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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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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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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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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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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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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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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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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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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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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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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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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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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北城街道大里村十一组; |
(2)工程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6.47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
(3)招标范围:海安市安福园建设项目所涉及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建筑节能、室内外消防、弱电系统、室外管网、道路、亮化、绿化景观等全部配套工程、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厨房初步方案设计、钢结构雨棚、幕墙等),包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设计(编制估算)、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内部装潢设计效果图)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
(4)设计完成时间:周期78日历天,其中:1.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提交: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布后7天内提供设计方案、提供项目建议书并满足报审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修改及最终审定: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委员会初步审定后7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和最终审定、同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满足报审要求;3.初步设计提交: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委员会审定后20天内;4.主体工程施工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提交: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4天内;5.其余施工图效果图(包括装饰、装修、室外总体、景观绿化、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厨房初步方案设计、钢结构雨棚、幕墙等)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提交后30日内。 |
(5)质量要求:本项设计要满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发[2017]55号”文件中有关绿色标准。按照现行的《殡仪馆建设标准》执行,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并通过审图。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B3206210336000461002001 |
勘察、设计 |
本工程用地面积约6.47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
252.00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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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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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2018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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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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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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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绩:无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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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0年2月17日到2020年3月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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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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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9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定标时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方案材料,供定标委员会评审。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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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
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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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 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8.本工程评标办法: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安市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永安中路58号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王凤春 |
联系人:谭勇 |
电 话:0513-88839027 |
电 话:0513-81819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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