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
所属区域: | 江苏-苏州-相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1.2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苏州-相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765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7656 |
项目名称 |
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7656001002; |
标段名称 |
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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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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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2月3日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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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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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2019】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东路以南,元和塘以西
规模:总用地面积415亩,受监工程造价4100万元 ,监理费101.585万元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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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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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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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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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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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7656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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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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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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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1月21日至2020年02月0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03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要求: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 5、对监理员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 6、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监; 7、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监理-Ⅰ组 8、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9)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备注: 1、本项目采用2020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 2、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供的规定格式(附表一)填写“企业承诺书”,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公告3.1款中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内容取消。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建设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 8、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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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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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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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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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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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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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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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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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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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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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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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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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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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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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佳、孙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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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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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18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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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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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557251转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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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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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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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557251转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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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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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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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213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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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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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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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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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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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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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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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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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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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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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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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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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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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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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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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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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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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2019】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东路以南,元和塘以西
规模:总用地面积415亩,受监工程造价4100万元 ,监理费101.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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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7656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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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中日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区樱花园一期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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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1月21日至2020年02月0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03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要求: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 5、对监理员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 6、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监; 7、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监理-Ⅰ组 8、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9)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备注: 1、本项目采用2020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 2、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供的规定格式(附表一)填写“企业承诺书”,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公告3.1款中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内容取消。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建设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 8、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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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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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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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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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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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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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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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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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佳、孙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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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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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18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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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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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557251转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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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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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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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557251转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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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213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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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理,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