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9,截止日期:2020-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宜昌市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ZHCY-2020011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鄂采计【2020】-00145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宜昌市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HCY-20200113
2、项目名称:宜昌市检察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62.6万元
4、磋商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市检察院提供食堂劳务服务,服务期两年,31.3万元/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年终考核90分以上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月至12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0年1月19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17 : 00止(北京时间,周末除外);
2、发售地点: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至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中心2105室。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2月6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中心21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刘宇
联系电话: 17707176199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九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颖
联系电话:15072530781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
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cpa.com.cn/)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