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城县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抚州[南城县]南城县廖坊水库库汊拆除后恢复农田灌溉工程采购编号:电子化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抚州-南城县,所属行业分类:拆除,招标代理: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城县水利局,招标编号:FZZT2019-NC-12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南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城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南城县廖坊水库库汊拆除后恢复农田灌溉工程(采购编号:FZZT2019-NC-1202)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清单:
采购编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 要求 |
FZZT2019-NC-1202 |
机电设备及安装部分 |
1批 |
13894898.83 |
详见招标文件 |
土建部分 |
1批 |
116456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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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恢复农田灌溉工程 |
1项 |
25540499.59 |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即可);
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逐一截屏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须提供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须提供注册证原件)。
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密封提交以上1-7项相关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上述文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后[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通知],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1 月17 日起至2020年1 月23 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20年2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为防止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开标无法顺利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且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本次评标以电子版为准,如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监管机构改为纸质评标,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2月6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
七、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城县水利局
采购人联系人:13979425532
采购人联系电话: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地址:抚州市若士路13号
联系人:邹雪欢
电 话:137559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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